福建应对台风“普拉桑” 部分海域渔船撤离

发布时间:2024-11-02 00:45:27 来源: sp20241102

   中新社 福州9月17日电 (记者 龙敏)今年第14号台风“普拉桑”逐渐逼近,福建省已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细化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福建省防汛办要求,加强海上防风避险,位于闽东渔场、闽外渔场和钓鱼岛海域的海上作业渔船务必于18日20时之前全部就近进港避风或者向南撤离至闽中渔场及以南渔场生产;宁德、福州沿海养殖渔排上的老弱妇幼人员务必于18日18时之前全部撤离上岸。

  据福建省气象台预报,台风“普拉桑”17日8时中心距钓鱼岛东南方约190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预计将以每小时5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快速移动,趋向华东沿海。

  受其影响,18日傍晚至19日上午,闽外渔场、闽东渔场东部及钓鱼岛海域有一次较大风浪过程,17日至19日,福建省部分区域有阵雨或雷阵雨,局部区域大雨。

  福建省防汛办要求,沿海各地要加强跨省异地作业渔船跟踪督导,落实防风避险措施。海事部门要加强海上预警预控,强化现场巡航,指导督促客渡船、水上施工项目、无动力船舶等落实好防台风措施。

  当前正值天文大潮,福建省防汛办称,海洋渔业、水文部门要加密潮位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沿海各地要加强海堤巡查排险,做好挡潮闸、排水泵站等工程管理调度,严密防范天文大潮。(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