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11:32:48 来源: sp20241105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和环境质量底线,落实自然生态安全责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留出更多空间,为支撑政策科学决策、规划编制、优化生产力布局提供绿色标尺,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塑造新优势。
分区管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就是‘绿色’‘低碳’,前提是生态环境安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巍说,通过转化为相应的管控目标、标准、要求、条件等并纳入分区管控方案,落实到了具体的管控分区和管控单元中,从评估、准入、治理、管理、保护等多个方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李巍认为,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应识别和抓住不同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特点和协调管控的关键点,不同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路径应有所侧重。
“例如,京津冀地区应突出生态空间保护和环境质量底线双重约束,推动能源结构、交通结构调整和能源重化产业布局优化,合理引导钢铁、石化产业向沿海集聚发展,严格产业疏解和承接地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统筹雄安新区及周边生态环境一体化分区管控,支撑白洋淀水质改善和雄安新区高标准建设。”李巍说。
李巍认为,长三角地区应以解决局部区域环境承载与经济发展不匹配问题为导向,探索建立江-湾-陆-海联动的区域一体化生态环境管控机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开发与保护管控要求,并逐级严格落实。优化沿江地区重化产业布局,引导传统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合理布局。
加速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据悉,在重庆长寿工业园区、四川成都和乐山、陕西榆林、山东临沂、江苏连云港等地,有近20个试点地区市及其产业园区开展了通过分区管控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为下一步推动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提供好的抓手。
李巍表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点就是围绕“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展开,通过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引导技术和模式升级,通过多路径碳污协同控制提升转型效果,通过排污权、碳排放权的优化配置引导转型升级。
《意见》提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衔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引导人口密度较高的中心城区传统产业功能空间有序腾退。何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有什么作用?
对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李小敏介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重要组成,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系统性特征。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落地,在于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各地发布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关于开发建设活动的禁止性、限制性要求。”李小敏说,“以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系统集成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从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环境风险、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一单元一策略’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开发保护建设活动进行生态环境管理的引导,体现生态环境管理的差异性和精准性。”
探索多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意见》提出,要优化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管理,鼓励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和路径,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有哪些模式?业内专家认为,生态产品包括可界定、可分割、可计量的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等,源于自然力和人类管护性劳动的综合投入。总体包括产业生态型、生态产业型、产权交易型、生态补偿型、绿色金融型等价值实现基本模式。
“从某种意义上讲,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机制是空间权的转让或转移,以此呈现空间的生态承载属性和土地的生产载体属性。”李巍说。
李巍表示,在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从空间上明确了生态产品的“主产区”及其保护目标和要求,围绕生态功能、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等提出了管控要求、标准以及禁止或限制开发的行为等,为后续生态产品原产地认定、定价机制的形成、信用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提供了重要依托,也为生态补偿等价值实现模式的落地应用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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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仁宏、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