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5:09:37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网 西安5月16日电 (记者 梅镱泷)记者16日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该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内容显示将全面取消跨市招生,并全面实现属地招生。
据介绍,陕西各市、县(区)要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利用市级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报名、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工作,加快完善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陕西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市考试报名、招生方案与计划编制、录取投档及学籍建立等环节的监管力度,推进招生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坚持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的要求,地处县域(及不设区的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原则上不得在县域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辖区内县域学位不足或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按照同一方式和标准录取学生。
同时,全面取消跨市招生,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陕西省空军、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继续按原方案招生。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分配市域内招生指标,全面实现属地招生。2023年市域内跨区域招生比例较高、人数较多、压减进度较慢的地市,务必要明确“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倒排时间节点。
此外,将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办学质量、育人效果提升明显的薄弱初中倾斜,定向招生计划不得跨区域分配。
具备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小语种等特殊类型招生可在设区市范围招生,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计划总数的5%,全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地区足球特长生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据悉,陕西省教育厅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跨市及市域内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学校,视情况予以通报、撤销省级示范学校和省级标准化学校称号,撤销后2年内不得申请创建评估。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主管部门追究相应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