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20:36:13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网 太原4月2日电(吴琼)记者4月2日从山西省太原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山西太原开展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能尽职履责的,将责令其调整工作岗位,并且2年内不得担任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
为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防范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市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及其上级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动解决部分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严重不足、长期不履职甚至带头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实际负责人。此次专项检查分为自查自改、重点检查、“回头看”三个阶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外包队伍管理、安全生产投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创新使用推广新质生产力等方面。
太原市应急管理局指出,各县(市、区)结合本地特点加强统筹谋划,制定完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将专项检查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融入日常监管工作,严格做到惩处一批、约谈一批、问责一批、通报一批、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一批等“五个一批”。
同时,加强结果运用,注重挖掘一批先进典型经验加以推广,建立健全督促检查企业负责人履职常态化工作机制。(完)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