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14:40:24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社 北京4月12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12日公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拟进一步对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切实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程序化交易是指投资者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的行为,市场一般也称量化交易。
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司长张望军在当天的发布会上介绍,从全球资本市场看,程序化交易已成为重要交易方式,在一些成熟市场占比超过50%。中国资本市场程序化交易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目前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持股市值占A股总流通市值的比重在5%左右,交易金额占比约29%。
张望军表示,程序化交易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交易效率,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市场流动性;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相对中小投资者有明显的技术、信息和速度优势,在一些时点存在策略趋同、交易共振等问题,加大市场波动。境外成熟市场普遍对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实施严格监管,中国市场有2.25亿投资者,中小散户占比超过99%,更有必要对程序化交易加强监管。
张望军介绍,《规定》可概括为“四个突出”:突出维护公平,突出全链条监管,突出监管重点,突出系统施策。
《规定》明确:事前,落实“先报告、后交易”要求,程序化交易投资者要提前报告账户基本信息、资金信息、交易策略等内容,技术系统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相关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合规风控制度;事中,证券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测,制定针对性的异常交易监控标准,证券公司要全面落实客户管理责任;事后,强化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的衔接,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规定》要求由证券交易所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可对高频交易实行差异化收费,并从严管理其异常交易行为。投资者在进行高频交易前,应当额外报告系统测试情况、系统故障应急方案等信息。(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