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12:38:32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网 5月10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实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推动构建全链条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和违法开展商标专利代理等行为,强化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有权保护,有力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市场监管总局选取部分典型案件,现予以公布。
一、浙江省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孙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汽车玻璃案
浙江省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孙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汽车玻璃的违法行为,涉案金额2亿余元。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3年10月,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称其辖区存在违法生产销售知名品牌汽车玻璃窝点。海宁市市场监管局立即会同公安机关对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窝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现场查扣假冒宝马、奔驰、本田等知名品牌商标侵权汽车玻璃片6191片,另有20余万片玻璃尚未打印商标。经查,该案涉案团伙自2018年以来,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从普通玻璃生产厂家购进汽车玻璃,通过喷砂、烫印等方式在汽车玻璃上印制宝马、奔驰、本田、大众、丰田、通用、福特、马自达、菲亚特、路虎、雷克萨斯、捷豹等品牌商标后销往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等地,涉案金额2亿余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违法情形。目前,公安机关已逮捕9人,刑拘26人。
本案当事人的反侦察意识较强,涉案产品品种杂、数量多、金额大,现场调查取证困难。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通过精心谋划、深入挖掘、相互协作,全面搜集违法犯罪证据,确保了案件的顺利查办,有力保护了众多知名汽车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江苏省东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刘某等人非法制售假冒化妆品案
2023年4月1日,江苏省东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刘某等人非法制售假冒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涉案货值1.03亿元。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3年3月31日,东台市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某民房内制售化妆品。随即,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假冒“欧莱雅”“馥蕾诗”“兰蔻”“玉兰油”等品牌化妆品包装盒、包装瓶等包装材料38.46万只(个),生产的成品化妆品1.73万只(盒),气动液体灌装机、激光喷码机、流水线输送机、烫金机、恒温加热台等制假设备20多台,未灌装的生产原料9.6吨。经查,2022年6月以来,刘某、练某招聘工人非法生产假冒化妆品,并将化妆品自行分装,再将成品销售给下线,通过代购、直播等方式以接近正品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涉案货值高达1.03亿元。东台市市场监管局和公安机关联合行动,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捣毁生产窝点3个、销售窝点2个,打掉1个跨上海、广东、浙江等5省8市的化妆品非法制售网络,抓捕犯罪嫌疑人17名。
本案涉案人员众多、涉及地区广,制假售假形成“产业”链条。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会商研判案情,制定行动计划,对案件实施精准攻坚。本案的查办展现了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决心和信心,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南宁市日月泉茗茶店销售侵犯“中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茶叶案
2023年3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南宁市日月泉茗茶店销售侵犯“中茶”注册商标专用权茶叶的违法行为,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2023年3月6日,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南宁市日月泉茗茶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店内摆放大量标注“中茶”标识、“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云南省茶叶分公司”字样的普洱茶,部分“中茶”普洱茶还贴有“80年代”字样的标签。经商标权利人辨认,上述商品为侵权商品,货值金额达500万元。因当事人违法经营额较大,涉嫌犯罪,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并根据两部门签订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机关追溯制假售假窝点,对侵权假冒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本案共抓获涉案人员11人,扣押假冒“中茶”注册商标茶叶15074饼(片),货值9000余万元。
本案是一起全链条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件。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及时启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跨区域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高效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北江轻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侵犯“DENSO”“TOYOTA”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7月13日,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在辖区停放的一车辆中发现天津北江轻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1100只“DENSO”品牌点火线圈。该商品经商标权利人辨认为侵权商品。同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位于天津市武清区的住所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加工生产“DENSO”“TOYOTA”品牌点火线圈,数量达5.4万只。上述商品经商标权利人辨认均为侵权产品,货值约1717.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所规定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点火线圈是汽车发动机关键部件之一。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行刑衔接、跨区域办案机制作用,根据辖区发现的案件线索,顺藤摸瓜,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捣毁当事人的制假窝点,有力打击了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
五、湖北省利川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杨某某等人销售假冒“FION”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3年6月19日,湖北省利川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杨某某等人销售假冒“FION”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2023年5月15日,利川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住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大量“FION”包。经商标权利人辨认,上述商品为假冒商品。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起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冒“FION”包,截至案发已售出1000余个,未售出4524个,货值金额达600余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涉嫌构成犯罪,利川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本案是一起通过网络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的典型案件。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网络侵权假冒案件日趋复杂化,一些制假售假者通过订单生产、货标分离、社交营销等手段化整为零,逃避打击。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发挥部门协作优势,通过摸排蹲点、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精准锁定居民住宅内的窝点位置,对网络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给予有力打击。
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新疆阿加依普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假冒专利化肥案
2023年4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疆阿加依普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假冒专利化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3万元,罚款7.5万元。
2023年3月1日,和田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新疆阿加依普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场所及库房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包装上印有“络合靓钛专利配方ZL201610715940.8”字样的黄腐酸硫基氮素肥、掺混氮肥、脲铵氮肥。经查,“络合靓钛专利配方CN201610715940.8”于2016年8月25日由刘某提出申请,2022年2月25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驳回。上述化肥属于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当事人共购进94吨,销售76吨,货值15.86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假冒专利行为。和田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销售的商品上标注了被驳回专利的标识,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欺骗,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对这种借“高科技”噱头扩大产品影响力、牟取不法利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打击,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圣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案
2023年9月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海圣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22万元,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5.22万元。
2023年2月21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案件移送线索,反映当事人上海圣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经查,2021年9月至案发,当事人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与109家客户签订了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110份,合同中约定为上述客户代理发明、实用新型等专利申请共831件。其中已完成专利申请497件,尚未完成专利申请334件。另查,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当事人在其网站中宣传“专业项目申报,帮企业拿百万资金补贴;知产博士团队;没有驳回焦虑的知产平台;商标申请专家一对一评估分析”等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为,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一并作出处罚。
本案是一起打击专利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件。专利代理是将创新成果转化为专利权、保障专利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打击专利代理中的违法乱象,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及代理行为,推动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保障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八、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中知产(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伪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材料案
2023年3月2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中知产(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伪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材料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予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
2022年10月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反映中知产(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在代理“昌黎旱黄瓜”“青龙绒山羊”“青龙绒山羊绒”三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的过程中,为满足知识产权审查要求,与申请人合谋对昌黎、青龙两县的相关县志内容进行篡改。同时伪造河北某高校图书馆公章,使用PS技术加盖在上述县志材料上,作为商标申请材料提交给知识产权审查机关。代理机构还与申请人合谋将申请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限进行篡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以及保定市、秦皇岛市、昌黎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京津冀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协议》有关规定,通力协作,查实当事人存在的多项违法行为,为案件查办打下坚实基础。本案严厉打击地理标志申请材料造假,对商标代理领域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是一起跨区域执法协作的典型案件。
九、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济南成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违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案
2023年7月18日,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济南成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违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5万元、罚款4万元,并给予直接负责人员蒋某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案件线索,反映济南成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涉嫌违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立即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当事人先后为49家商标申请主体代理申请大量商标。上述申请的商标与阿迪达斯有限公司、斯凯杰美国公司、拉科斯特公司、美国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等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类似,“搭便车”“傍名牌”意图明显,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当事人作为商标代理专业机构,在明知委托人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情况下仍接受委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违法行为。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及主要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是一起打击商标代理机构违规代理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典型案件。在案件调查初期阶段,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规代理行为,主动撤回和注销部分商标,为权利人降低了维权成本。本案同时对当事人和直接负责人员给予处罚,确保处罚到位、警示到位,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维护了商标代理行业秩序。
十、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成都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第3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标志案
2023年10月30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成都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第3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标志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
2023年7月28日,青羊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执行委员会的投诉,称成都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微信公众号宣传稿中使用了成都大运会会徽及标志。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执行委员会的授权许可下,在其微信公众号推文中使用了与成都大运会会徽、相同的文字、图形。微信公众号推文发表于2023年7月25日,并于2023年8月1日删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青羊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成都大运会作为在我国举办的一项面向世界青年大学生的大型国际体育赛事,受到国内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本案是一起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开展网络营销,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典型案件。此类违法行为存在时间短、取证难等特点,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处置,果断固定证据,依法查处特殊标志侵权违法行为,有力保护了成都大运会特殊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中新财经)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