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管理措施

发布时间:2024-11-01 12:14:52 来源: sp20241101

  本报上海6月2日电  (记者谢卫群)《浦东新区深化公平竞争审查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日前出台,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若干规定》旨在从源头上防止政府限制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一项事前预防审查机制,有助于全国大市场的形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表示,发挥国家赋予的立法优势,浦东新区制定的这一管理措施,既体现中央关于强化公平竞争的决策要求,又贴合浦东新区改革发展的实践需求,一些创新性的条款在地方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设中具有示范引领意义。

  《若干规定》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主体和审查对象“全覆盖”,即全区政府工作部门、管理局(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凡是制定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的,均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制定政策措施的必经程序。同时,《若干规定》还明确设置了自我审查和集中会审“双保险”、明确了多项措施确保审查工作“动真格”等。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03日 10 版)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