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2:22:38 来源: sp20241109
典型案例 | 云南省部分市州建筑垃圾管控不力 侵占金沙江干流岸线河道等问题频发
2024年5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发现,部分市州建筑垃圾管控不力,随意倾倒违法侵占金沙江岸线河道以及耕地、林地、草地问题多发频发,处置利用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2021年以来,云南省建筑垃圾年均产生量4100余万吨,全省16个市州有15个至今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129个县(市、区)仅有57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和19家综合利用企业,年处理能力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建筑垃圾管控不力。
二、主要问题
一是违法侵占金沙江岸线河道。长江保护法规定,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督察发现,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丽江至香格里拉铁路项目中,在紧邻金沙江的丽江市玉龙县占用31.6亩农用地设立拌合站。2021年2月拌合站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按规定应进行土地复垦,但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将该地块作为弃渣堆放场,共计倾倒弃渣10.5万立方米,侵占金沙江岸线135米,占用河道约1000平方米,造成原有植被损毁,岸线基本丧失生态功能。
图1 2024年5月21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弃渣场侵占金沙江岸线督察组连续多日蹲守发现,紧邻该弃渣场,每天都有重型卡车将弃渣直接倒入金沙江,严重破坏岸线和河道生态环境。该处现有约5000立方米弃渣,侵占金沙江岸线47米,占用河道500余平方米。金沙江左岸的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问题同样突出。督察组抽查发现,仅虎跳峡镇就有6处非法弃渣倾倒点,侵占金沙江岸线400余米,占用河道6000余平方米,部分弃渣进入金沙江,岸坡上仍有7000余立方米弃渣。
图2 2024年5月17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重型卡车正向金沙江内倾倒弃渣二是违法侵占耕地和林草地问题频发。2021年以来,云南开升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土地整理为名,违法在曲靖市经开区高家屯社区倾倒混有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2.2万立方米,非法占用耕地21.8亩、林地22.4亩。2020年,曲靖市马龙区设立金鸡山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一直未办理用地手续,违法堆存建筑垃圾20余万立方米、占用林地24亩。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筑垃圾填埋场非法侵占天然牧草地66.9亩。
图3 2024年5月17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曲靖市高家屯社区倾倒建筑垃圾非法占用林地2017年12月,楚雄州牟定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获批占用林地132亩,按规定应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异地造林任务。督察发现,相关造林任务至今未实施,该填埋场林地占用手续已经失效,仍在填埋建筑垃圾,排水系统、挡土墙、沉砂池等配套工程未建成。
三是建筑垃圾处置利用问题突出。2017年至2019年,曲靖市麒麟区在大尖山采石场废弃采坑种植藏柏1万余株。2022年3月,当地利用已种植藏柏的采坑作为弃土消纳场,同步实施大尖山矿山修复。督察发现,该采坑已累计接纳建筑垃圾10余万立方米,但生态修复方案要求实施的植被恢复、复垦等措施均未落实。督察还发现,麒麟区小宏山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要求的修复措施落实不力,违法违规倾倒17万立方米建筑垃圾。
图4 2024年5月17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大尖山弃土消纳场未落实修复方案督察发现,玉溪市抚仙湖北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使用专项资金6600万元,于2019年12月建成破碎、制砖生产线各一条,制砖生产线建成以来从未运行,破碎生产线建成4年多来,实际仅处置建筑垃圾14.1万吨,不足设计处置能力的五分之一。调阅企业台账发现,该项目仅于2019年12月中旬至2020年4月收纳建筑垃圾,之后再未收纳。
督察还发现,位于丽江市古城区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大量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填埋,产生的渗滤液排入外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122毫克/升、3.5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5.1倍、2.5倍。
三、原因分析
云南省有关市州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严重不足,规划缺失,监管不力,对长期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处置不力。一些市州还对长江大保护的极端重要性缺乏清醒认识,对违法侵占金沙江岸线和河道等问题监管缺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