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1:38:49 来源: sp20241110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记者魏玉坤)统计是经济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统计法修正草案,突出加强统计监督,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着力解决统计造假等突出问题。
据悉,现行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以来,经过1996年、2009年两次修订,在规范、指引、保障统计工作有序开展,有效组织统计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统计工作面临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统计监督体系尚不完善、统计违法成本低等问题。针对统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实践中成熟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有利于发挥法治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中的规范保障作用。
共14条的统计法修正草案主要规定的内容包括:一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三是进一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四是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
其中,针对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修正草案明确,在立法目的中规定“加强统计监督”。规定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统计监督应当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统计机构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计划安排,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统计监督。
在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方面,修正草案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拒绝提供、迟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罚款额度。企业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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